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实施新印刷车间改造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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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实施新印刷车间改造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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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10FJ26SG0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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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实施新印刷车间改造项目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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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10FJ26SG023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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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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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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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毛励生13635538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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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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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鑫路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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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陈伟18895616964、邓阿保18130374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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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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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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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元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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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业管道安装GC2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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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48824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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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卢大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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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贵252201720182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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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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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响应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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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响应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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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资格) |
贵州元畅采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发展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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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加分) |
1、贵州元畅采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发展基地项目;2、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一期)-为企服务配套工程-企业服务中心装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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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加分) |
贵州元畅采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发展基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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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企业荣誉(加分) |
1、轨道交通4号线沿线道路维修整治工程(西段)景观绿化工程荣获2023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2、前海人寿南宁医院项目工程荣获2023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 阁杯”奖(最高质量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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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合肥大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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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业管道安装GC2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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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48174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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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付晓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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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103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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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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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响应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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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响应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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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资格) |
安徽医科大学东区项目教学区教学实验综合楼、食堂内装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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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加分) |
1、安徽(淮北)煤化工基地综合服务中心二次装修项目;2、北亚小区旧城改造项目幼儿园装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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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加分) |
北亚小区旧城改造项目幼儿园装饰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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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企业荣誉(加分) |
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鲁班奖、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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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明泽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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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业管道安装 GC2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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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476125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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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卢希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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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012201305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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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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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响应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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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响应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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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资格) |
安徽安庆技师学院开放性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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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加分) |
1、安徽安庆技师学院开放性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迁址新建庐江县中医院盛桥分院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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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加分) |
迁址新建庐江县中医院盛桥分院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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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企业荣誉(加分) |
2023年度优质结构工程奖——迁址新建庐江县中医药盛桥分院项目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2022年安徽省优建筑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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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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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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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 2、样本值单位:安徽明泽建设有限公司、元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大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赣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力天集团有限公司 3、基准价(元):4900444.17 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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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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