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和田地区墨玉县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土壤监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墨玉县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土壤监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24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TH2026-ZF0103
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墨玉县新增耕地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土壤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最高限价(元): 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TH2026-ZF0103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按照国家、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行最新政策标准、技术规范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本项目补充耕地地块提供全流程土壤检测技术服务,具体包括:土壤样品规范化采集、现场记录、样品运输与保存、实验室制备与预处理、土壤理化性状与养分指标检测、盐碱度检测、重金属等环境指标检测、数据采集与校核、耕地土壤数据库建库、数据上图与成果汇总、检测报告编制、验收资料组卷、配合自治区 / 地州 / 县级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专家开展评审、现场踏勘答疑、成果修改完善、备案归档及后续技术支撑等全部工作,若政策、标准、验收要求更新,无条件按最新规定执行。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全部通过、成果完成备案且满足采购人后续技术服务要求为止(具体期限以项目实际推进进度为准)。
本项目(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02日至 2026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 10:00至14:00,下午 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准备好电脑以及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供应商应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④开标结束后,请及时进入“网上报价”页面,等待最终报价通知。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37号
联系方式: 13999185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9号楼11层
联系方式: 0991-3508696、0991-3508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龙、李小菊、朱春华、付梅
电 话: 0991-3508696、0991-350869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