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关于2026年营房零星维修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QY-Z2026T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营房零星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 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4、付款方式” 修改为 “①合同签订完成并且成交供应商进场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30%;②项目竣工交付并经验收、确认结算金额后,按照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30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成交供应商按照双方确认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缴纳至采购人账户;③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注:(1)以上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2)供应商不满足上述付款方式的,将失去谈判资格。(3)进场认定标准: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已报采购人审核并获批;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等进场人员完成实名登记且岗位证书有效,人证一致。 ”
2、本项目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 新增:
“七、实质性要求:
1、实质性要求定义:指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必须完全满足、不允许有任何负偏离的要求。对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的未响应或负偏离,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实质性要求清单: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供应商须逐一响应,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1)资格要求条款:满足《供应商须知专用条款》第10条全部资格要求(包括通用资格、特定资格及信用要求)。
(2)报价条款: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266196.20元(第四章第1条第5款)。
(3)付款方式条款:完全接受第四章第1条第4款约定的付款方式。
(4)关键技术要求条款:完全响应第四章"项目实施要求"中第4条(技术要求)、第5条(工程质量标准)、第10.4条(工程质保期)及第10.6条(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5)响应文件构成条款:提交《供应商须知专用条款》第11条中标注"*"的必备文件(谈判函、报价一览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实施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且内容填写完整、签署有效。
(6)政策要求条款: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四章第5条)。”
3、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五章 合同格式”中的内容有所调整,具体详见最新谈判文件。
其余内容不变。
上述更正具体内容请登录“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中的[我的项目-采购]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常熟市东三环路199号
联系方式:0512-82368988(周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熟国际装饰城1幢28楼2802室
联系方式:0512-52883056(杨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警官
电 话: 0512-8236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