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氨苄原料药中EDTA、焦亚硫酸钠残留的研究和控制项目公告
头孢氨苄原料药中EDTA、焦亚硫酸钠残留的研究和控制
| 项目编号 | JZEG-HY-26-G1-F-0010372 | 采购经理 | 程璐英 - 15931181870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6-04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06-05 18:00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NCPC20260602-001 | 头孢氨苄 | 批 | 1 | 批 | 收到样品后,30个工作日完成研究和检测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 0元
2.商务条款: 2.1 研究项目 头孢氨苄原料药中EDTA(≤1000ppm)、焦亚硫酸钠(≤4.76ppm)残留方法开发及验证,通过多批次样品检测,制定合理的控制策略。 2.2 签订合同后,甲方按乙方提出的检验量向乙方寄送样品;乙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分析方法开发和验证工作,样品检测(含3批样品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3 乙方完成验证方案、验证报告、检测报告等先发甲方审核,甲方确认后,乙方提供加盖鲜章的报告和发票,甲方收到报告和发票后付款。 (5)乙方报价中应包含所需的实验室耗材、试剂等费用。 (6)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在两年内,研究、检测费用和支付条款不再调整,若经研究,需要订入质量标准的项目,检测费用单独报价,每次委托检验以实际发生的检验样品量结算。 (7)本次质量研究用于CEP注册申报使用,如后续EDQM对上述委托质量研究项目发补,乙方应配合完成上述项目的研究并承担相应的发补研究费用,非上述项目的研究产生的项目除外。
3.技术条款: 1)头孢氨苄原料药中EDTA(≤1000ppm)、焦亚硫酸钠(≤4.76ppm)残留方法开发及验证,通过多批次样品检测,制定合理的控制策略。 2)乙方的方法开发、验证和检测工作,应符合GMP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 3)乙方应确保研究和检测的合规性,并同意配合甲方接受官方的现场核查。 4)分析方法的知识产权应为甲方所有,乙方对甲方的方法和技术数据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甲方委托检验以外的其他用途。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 0元
5.报名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