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采购】仪陇县公安局智能一体化照相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时间 2026-06-02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四川省・政府采购 弱电安防 智能通讯 机械设备 电力电子

【小微采购】仪陇县公安局智能一体化照相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2026-06-02 17:30:13    来源: 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nbsp   原文链接

询价邀请

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仪陇县公安局 委托,拟对 仪陇县公安局智能一体化照相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 采用 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S51132420260078

2.采购项目名称: 仪陇县公安局智能一体化照相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

3.采购人: 仪陇县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

详见 询价通知书 第五章。

三、资金来源、采购预算

资金来源: 上级转移资金

采购预算: 240000.00 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禁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前的信用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地点

1.询价通知书发售起止时间: 20 26 6 3 09时00分至20 26 6 5 17时00分 (北京时间) ,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仪陇分网可下载领取询价通知书。

2.报名渠道:供应商根据本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0 条相关账户以对公账户缴纳费用 500 元,并在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内缴纳报名费视为有效报名。

注:递交响应文件现场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见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后其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询价地点

递交地点: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三段 57号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楼开标室

询价地点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三段 57号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楼评标室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 20 26 6 8 09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询价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本项目实行电子化评审,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现场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3份,正本1份,副本2份。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2.U盘加贴打印标签,标签内容清晰、不褪色且无涂改,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和正副本,所有U盘应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3.U盘内为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彩色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PDF;PDF文件由供应商自行设置不可编辑,所有U盘内的响应文件内容应完全一致;

4.每个U盘内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当包含三个PDF文件:(1)资格性响应文件;(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3)报价一览表;

5.如因U盘损坏无法识别、PDF文件损坏或乱码、扫描有遗漏或不清晰等原因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询价邀请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仪陇分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仪陇分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询价通知书做出正确的响应。该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网站,自行下载更正公告内容。由于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人:仪陇县公安局

    址:仪陇县宏德大道 2号正东方向150米

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 1589277937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三段 57号

询价通知书咨询: 钟女士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817-6989 655


附件: 078号仪陇县公安局智能一体化照相设备采购项目(二次).doc

询价邀请

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仪陇县公安局 委托,拟对 仪陇县公安局智能一体化照相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 采用 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S51132420260078

2.采购项目名称: 仪陇县公安局智能一体化照相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

3.采购人: 仪陇县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

详见 询价通知书 第五章。

三、资金来源、采购预算

资金来源: 上级转移资金

采购预算: 240000.00 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禁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前的信用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地点

1.询价通知书发售起止时间: 20 26 6 3 09时00分至20 26 6 5 17时00分 (北京时间) ,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仪陇分网可下载领取询价通知书。

2.报名渠道:供应商根据本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0 条相关账户以对公账户缴纳费用 500 元,并在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内缴纳报名费视为有效报名。

注:递交响应文件现场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见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后其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询价地点

递交地点: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三段 57号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楼开标室

询价地点 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三段 57号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楼评标室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 20 26 6 8 09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询价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本项目实行电子化评审,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现场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3份,正本1份,副本2份。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2.U盘加贴打印标签,标签内容清晰、不褪色且无涂改,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和正副本,所有U盘应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3.U盘内为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彩色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PDF;PDF文件由供应商自行设置不可编辑,所有U盘内的响应文件内容应完全一致;

4.每个U盘内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当包含三个PDF文件:(1)资格性响应文件;(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3)报价一览表;

5.如因U盘损坏无法识别、PDF文件损坏或乱码、扫描有遗漏或不清晰等原因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询价邀请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仪陇分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仪陇分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询价通知书做出正确的响应。该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网站,自行下载更正公告内容。由于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人:仪陇县公安局

    址:仪陇县宏德大道 2号正东方向150米

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 1589277937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三段 57号

询价通知书咨询: 钟女士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817-6989 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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