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审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6-01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湖北省・工程建筑 电力电子 园林景观 建材装饰 智能通讯

1.招标条件

当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 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当发改审批[2026] 47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当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 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当阳市长渠路 29号(当阳市第二高级中学校园内)。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共改扩建面积 21823.95平方米、维修运动场等10715.03平方米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等。包括新建和改扩建教学楼(16237.06平方米)、宿舍(1210.84平方米)、食堂(4070.05平方米)、综合楼(306平方米)等,改扩建运动场(10715.03平方米)及配套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等,可增加学位 500个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2.4 计划工期: 630 日历天(包含勘察及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 间以开工令为准)。

2.5 项目投资金额:招标控制总价为 6429.12 万元(其中建安费为 6367.96 万元, 设计费为 61.16 万元)。

2.6 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 安全生产要求:建筑工程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和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宜自然资建发〔2024〕10号)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按照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

3.1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 [上 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的格式和分工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 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联合 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 描件上传至电子申请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 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 以联 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 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 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 申请;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 目承担连带责任。

3.3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 公司盖章无效。 [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 ]

3.4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 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5 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等 ;( 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 电子证书)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

3)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申请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3.6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设计成员)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 7 投标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 成员)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 建筑工程 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 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须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 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

3.9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成员)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 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 书原件彩 色扫描件)

3.10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成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要求:拟派本 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 1 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 1 人, 质量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现场专职安 全员不少于 2 ), 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 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 ,现场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 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 子注册证 书,现场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 的考核合 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 能如实 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11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 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 6 个月( 2025 12 -2026 05 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 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 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 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接受退休人员)

3.12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 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3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 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后 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 好记录, 由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4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各方)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 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 位可参与本项目申请。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 (申请 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 《中小企业 (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制作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 人多于 11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 请人限定为 11 家;有效申请人不足 11 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申请;不足 3 家时,招标人将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重新招标。

本项目招标实施 “评定分离 ”,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之规定。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 员后,方 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 2026 6 1 18 00 分至 2026 6 6 23 3 0 分止。 申请人未按规定在 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 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 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6 12 9 00 分。 申请 人应当在申请截止 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实体 CA 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 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 申请截止 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 件。未采用 网上递交 ”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申请。申 请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 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7.1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 91 号市民之家三 楼)开标二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进入 “宜昌公共资 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宜 昌公共资 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 ”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组织解密的准备工作。

7.2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 密工作。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的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 ”选择所申 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8.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8.1 发布公告时间: 2026 6 1 日。

8.2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说明:采用联合体申请的申请人,在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签到时,需在“备注 ”栏输入 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当阳市长渠路 29号

联系人:唐敬东

联系电话: 13098404920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宜昌市城东大道 39号鹏顺城市之光20楼

项目负责人: 张尧 /李文杰

联系电话: 18571028934/18674271888

10.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当阳市友谊路18号

电话 :0717-32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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