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镇东南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及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6-01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广东省・工程建筑 环境保护 建材装饰 水电燃气 机械设备

沙溪镇东南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及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沙溪镇东南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及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91a472c-7b0c-42a2-997e-98aa84ae2077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191a472c-7b0c-42a2-997e-98aa84ae2077
建设规模: ①实施污水收集治理体系建设,村内生活污水收集共铺设HDPE双壁波纹管 2600米、UPVC管 5500米;配套处理量200吨/天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同步配套储能型光伏发电装置及土建配套设施;②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工程,完成三线入地管道铺设2600米;管道开挖后恢复压模混凝土路面约3200平方米;安装村内太阳能路灯 200盏。同步开展建筑外立面、屋面及临街门窗整治提升1200平方米;③实施边坡治理900米,采用生态护坡+植被固土方式进行生态护岸;④实施道路硬化50米,建设休闲平台100平方米,木栈道约150平方米等附属设施;④打造林下旅创空间约1200平方米,内容包括:废弃建筑改造咖啡屋约50平方米、可移动木质结构摊位8个、树屋和露营木平台。 191a472c-7b0c-42a2-997e-98aa84ae2077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6-01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剑川县农业农村局 0872-452124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剑川县沙溪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杨先生
办公电话: 0872-472100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秋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常莎
经办人: 常莎
办公电话: 0872-2255228 移动电话: 1398724661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600147001001
标段名称: 沙溪镇东南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及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6-09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22 09:00
开标地点: 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1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①实施污水收集治理体系建设,村内生活污水收集共铺设HDPE双壁波纹管 2600米、UPVC管 5500米;配套处理量200吨/天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同步配套储能型光伏发电装置及土建配套设施;②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工程,完成三线入地管道铺设2600米;管道开挖后恢复压模混凝土路面约3200平方米;安装村内太阳能路灯 200盏。同步开展建筑外立面、屋面及临街门窗整治提升1200平方米;③实施边坡治理900米,采用生态护坡+植被固土方式进行生态护岸;④实施道路硬化50米,建设休闲平台100平方米,木栈道约150平方米等附属设施;④打造林下旅创空间约1200平方米,内容包括:废弃建筑改造咖啡屋约50平方米、可移动木质结构摊位8个、树屋和露营木平台。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国家现行工程总承包、市政、环保资质管理规定执行,按联合体实际分工认定资质条件。(2)联合体投标须提交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分工、权利义务及责任划分,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3)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不同的,按资质等级较低一方认定本项目整体资质条件,符合招投标法及EPC项目联合体资质认定规则。(4)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后续施工合同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保证金效力覆盖联合体全部成员。(6)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另行组建新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内社保证明。工程总承包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在岗人员,无在建项目任职情况,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社保证明。(3)施工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与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一致,无在建项目任职,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内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工程施工管理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为本项目专职技术管理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社保证明。
业绩要求: (1)设计类:投标人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 1 项类似设计业绩。类似业绩:市政类项目设计,项目总投资≥700 万元或设计合同金额≥20 万元。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需体现项目投资额、合同金额、项目类型)。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设计方提供;(2)施工类:投标人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 1 项市政类 EPC 总承包业绩,项目总投资额≥700 万元(分包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EPC 总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需体现项目投资额、承包模式、项目类型)。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业绩由施工方提供。
其他: 关联企业投标限制要求:具有控股、参股关系、直接管理与被管理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下属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除外)。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查询的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前统一网上核查。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信息公开审查表(东南项目).pdf 2026-05-30 14:56:24
2 沙溪镇东南村农文旅融合发展及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pdf 2026-06-01 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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