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实业分公司汽车队电车头租赁服务项目公告
后勤实业分公司汽车队电车头租赁服务
| 项目编号 | JZEG-FF-26-G1-F-0010342 | 采购经理 | 赵玉华 - 17732070257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6-03 1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06-04 18:00 |
采购明细信息: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 C12 | 电车头租赁服务 | * | 1 | 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或达到合同金额止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 0元
2.商务条款: 1、乙方根据后勤实业分公司指定的运输项目及安排的工作任务,到指定作业现场提供电车头租赁,并保证所提供的电车头符合招标方安全生产及运输作业要求,共计台班数155个。 2、结算方式:根据甲方每月核对电车头台班量据实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公司依据财务计划付款,税率可根据国家政策调整;
3.技术条款: 服务质量标准: 1、根据后勤实业分公司安排调配电车头,主要包括:(1) 按照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位置,保障运输业务连续性;(2) 在运输途中导致物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及费用; 2、在工作途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我单位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提供的电车头需满足:车况完好、无故障隐患,配备有效的行驶证、年检合格证、保险凭证;电车头外观整洁,标识清晰。 4、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路线、时间、物资种类及数量完成运输任务,不得擅自变更路线或拖延运输时间。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 0元
5.报名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的工作场所、相应数量的电车头;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合规必备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质文件; 3、与峰峰集团涉及诉讼并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峰峰集团采购项目,不予通过报名或视为资格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