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黑龙江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6-01 15:50:40
存证哈希值:
09CA39B81805559A70B843CB747ED6998AFEA78760E638C24A9A913CF0842765
区块高度:
22598406
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25
年黑龙江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25
年黑龙江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已由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25
年黑龙江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可研代初步设计的批复
以
大林集综〔
2026
〕
4
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黑龙江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025年黑龙江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3工程规模:
一
标段:管理中心出行路改造路面
2458.9㎡;二标段:扑火队训练场地改造水泥混凝土路面1700㎡、运兵车车棚建设201.54㎡、嫩江源科普基地基础设施改造:建筑物构件维修,青林自然教育栈道改造,塔基地面维修,营房场区铺装、排水沟及绿化等;
三
标段:河道疏浚
39.02km,清理河面漂流物、垃圾,总面积108.62公顷;
四
标段:驼鹿保护研究展示中心改造:多媒体软硬件集成,景观布展,动物标本等工程。(具体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07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31
日,总工期:
183
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6
个标段。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
本次招标每家投标单位只有一个标段的投标资格(如有投标人未按要求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2.8最高投标限价:
一
标段:
1009487.00元;二标段:1785603.29元;三标段:390024.03元 ;四标段:2004057.71元。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文件更换了资质
证书
,则应
满足如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
(
含
)
或以上资质
。
二标段: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文件更换了资质
证书
,则应
满足如下要求: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
(
含
)
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
(
含
)
或以上资质
。
三标段: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文件更换了资质
证书
,则应
满足如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
(
含
)
或以上资质
。
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文件更换了资质
证书
,则应
满足如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
(
含
)
或以上资质
。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
1
)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标段: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
-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
(
2026年
3
月
-2026 年
5
月,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
2026年
5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注:中华人
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二标段: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或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
-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
月(
2026年
3
月
-2026 年
5
月,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
2026年
5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三标段: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且未在黑龙
江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
-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6年
3
月
-2026 年
5
月,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
2026年
5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四标段: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
-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6年
3
月
-2026 年
5
月,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
2026年
5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
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
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6〕3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
相应
岗位
或
人员
,
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承诺书,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无需提供证书,仅需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
,
为本单位在职且到岗履职即可
)
,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
其他:
(
1
)
投标人须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
3年,新成立企业从成立日期开始至投标截止日)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点击查看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
3年,新成立企业从成立日期开始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
CA
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2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6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
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6
年
06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开标时间,进行
远程解密、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6
年
06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6.3
开标地点:
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
501
室)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其他
8.1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
其他:(
1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范
〔
2
026
〕
3
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
.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
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联系人:
王建伟
电
话
:
1384570799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聚平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圆满商业中心
A
座
0102
联系人:
杨微
电
话:
0457-6100504
代理项目负责人:
付智琴
电
话:
0457-6100504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战略规划与计划统计处
地
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曙光街景观大道北
联系人:
刘洪岩
电
话
:
13555092521
日
期:
2026
年
06
月
01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