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废弃灰场搬迁及生态恢复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废弃灰场搬迁及生态恢复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304299,招标人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第三煤矿废弃灰场搬迁及生态恢复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固废填埋场的建设、新建排土场以及废弃灰场的生态恢复。
1)新建固废填埋场设计库容65.7万立方米。包括:固废填埋场道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进场道路约630米;煤矸石场内道路约280米)、防护带工程、截洪沟工程、贮存库区工程(库区开挖、排土工程、边坡工程、场地整平工程、防渗工程、渗滤液导排工程、地表水导排工程等),电力工程等 。
2)废弃灰场生态恢复工程内容为现状废弃灰场灰渣的挖装及转运至新建固废填埋场进行处置填埋。废弃灰渣量约为34.51万立方米,以及废弃灰场库区的回填及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废弃灰场生态恢复治理面积约为86230平方米。包括表土剥离工程、灰渣清运工程、回填工程、覆土工程、植被恢复工程、网围栏工程、绿化管护工程等 。
3)新建排土场为新建固废填埋场配套排土场,占地面积约35960平方米,用于堆放固废填埋场建设时清理出备用的表层腐植地及场区挖方土,排土堆放总量约为35.4万立方米。
4)本项目用地、环评等前置手续办理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造成项目在签订合同后仍存在部分取消或全部取消的风险,承包人对此风险需要有明确的知晓和预见,因项目部分取消或全部取消造成项目合同变更或终止的,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的任何损失,不赔偿承包人任何费用。承包人因前置手续问题导致合同解除而向发包人提起的任何赔偿请求均因本条的约定而丧失赔偿请求权基础。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自开工之日起 365日(以实际开竣工报告为准),如工程存在冬歇期,甲乙双方履行相应停、复工手续后不计入工期总日历天数内 。
绿化管护期 : 最低为三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灰场(或固废堆场或飞灰处置场或填埋场)施工或封场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灰场(或固废堆场或飞灰处置场或填埋场)施工或封场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环境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生态协作平台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0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06-22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组成(报价部分)”上传的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 信息公开说明:
(1)开标阶段,对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3)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7.2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雁宝能源
邮 编:021122
联 系 人:石光
电 话:13304705353
电子邮箱:17151055@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国能大厦 713 室
邮 编:010000
联 系 人:黑成浩、李英杰
电 话:0471-3261784
电子邮箱:20081785@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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