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医院标的1:报废车辆

项目时间 2026-06-01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河北省・交通运输 医疗卫生 智能通讯 办公文教 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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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医院标的1:报废车辆
标的名称 乐亭县医院标的1:报废车辆
项目编码 DSCQ20267A231436813 挂牌价格 1.86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6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6-01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6-08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信息

本次转让标的为乐亭县医院一批报废的 医疗设备、电子设备、办公家具、以及两辆医疗急救车辆 ,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  2026 年6  月3-4 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 乐亭县县医院院内(标的物所在地)

3、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2837899、0315-4620308

4、意向受让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查。本次转让的标的物资产均为报废淘汰不可用资产,转让方不保证报废资产的完整性及可利用性;资产交割时以标的物资产现状为准进行交割。

5、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须支付至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缴款收据为到账凭证进行报名《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报名附件》)。

(交易保证金收据领取咨询电话: 0315-7296518     注意:交纳交易保证金时一定要备注项目名称


标的信息 详见标的1报废汽车明细表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资产处置方简况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 乐亭县医院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225402400162K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1.86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转让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 报名 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并 上传 交易保证金 缴款收据 截止时间为项目 信息披露 截止日当日 11:00时 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 ,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 截止日当日 17:00时。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 200元的正整数倍。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并已交 纳保证金(不计利息) ,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转让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文件),对项目标的情况已充分知晓 ,认可交易标的现状。

三、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1、受让方按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3、其中 标的 1(报废车辆) 以资产包形式进行转让,买受方成交后 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拆解相关手续。须逐辆由报废拆解机构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书并交到转让方;

标的 2(报废资产) 以资产包形式进行转让,受让方须在成交后 7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搬运出场,并负责把现场清理干净。本次所处置的医疗设备等资产一律不得再次用于临床使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及其费用。受让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废旧医疗设备进行处置,不得以任何方式临床利用,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或事故,受让方负完全法律责任。

上述报废资产如未按约定搬运出场,转让方有权用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雇佣社会人员和设备进行搬运出场,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四、河北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 全部交易服务费后 2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出具 《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

五、标的成交后,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办理注销手续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次项目交易并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资产转让合同》相关条款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1、报废机动车: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②意向受让方需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以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为准)。

2、报废资产: 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及其他组织

医疗器械回收资质证明
报名提交材料

1、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2、根据受让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3、河北产权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材料 登录点击查看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本次转让标的按现场展示的实际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移交。 各意向方应在充分评估标的价值、瑕疵、车辆报废手续的相关问题后进行报名。 意向方在缴纳保证金并报价后,视为已全部知悉转让方公示在河北产权市场网站上的标的信息及相关要求,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本次处置报废资产涉及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清运费、拆装费、交易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须服从管理,在保证自行按时、及时、安全将标的物清运出场的同时,清运过程中,出现任何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都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公告中附件资产明细表及图片仅供参考,以标的物实际状况为准。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6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6-06-08 11:00:00
交纳注意事项 意向方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易保证金须支付至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缴款收据为到账凭证进行报名。 交易保证金账 户信息详见报名附件) 注意!注意!各意向方在办理交纳保证金时一定要备注项目名称
保证金处置方式 标的成交后,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签署完资产转让合同并交纳完全部成交价款后由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无息退还至受让方原账户。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6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刘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315-5901426
项目报名联系人 贾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311-66630052
交易须知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意向方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信息。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信息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须知所指“意向方”含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意向投资方,“受让方”含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

第三条 参与交易的各方,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披露信息,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五条 本公司官网(www.hebaee.cn)为本公司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须知

第六条 意向方在项目信息披露期内通过本公司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条件要求。

第七条 意向方到本公司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八条 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须知

第九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公司官网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十条 本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的委托对标的现状、已知的瑕疵及风险进行了披露,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二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内按照本公司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报名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四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该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关于行使优先权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信息披露公告项目报名截止前,意向方可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撤回报名。

第十七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公司。意向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资格审核须知

第十八条 本公司对意向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的,意向方在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信息或书面文件,且按时交纳足额保证金后视为符合受让资格。

第十九条 本公司不承担按照信息披露申请人要求审核资料产生的相关风险。

关于通知事项的须知

第二十条 本公司将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公司平台向意向方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系统注册后填写的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地址发送通知。

(三)通过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发送通知;

以上网站信息、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任一信息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邮箱等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须知

第二十一条 意向方获得资格确认后,应按照项目信息披露或竞价信息披露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本公司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网络竞价活动以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意向方应保持参与竞价活动终端时间与竞价系统时间一致

关于交易成功的须知

第二十二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方的,且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公司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四条 交易成功后,因受让方原因怠于推进交易进程或签订交易合同后无法履行的,受让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义务不能免除,应对交易相关方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按照交易机构项目披露信息、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的合同成立的条件确认合同成立的请求。

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按照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 交易成功后,如受让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本公司有权根据信息披露申请人的申请再次组织项目的交易活动。

第二十八条 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在确认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签订的交割文件(或价款划转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如交易公告、交易合同或交易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等就交易价款结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交易价款结算的约定不一致,则依据交易公告中的约定执行交易价款结算。

第三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方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方参与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您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意向方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点击查看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意向方终端软硬件与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试行)》,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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