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2026年古基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二次)招标第二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52052720260001WU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赫章县 2026年古基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 202 6 年 0 5 月 19 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 更正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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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 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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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项”投标保证金中“一、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
3.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应在开标当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30 分之间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当日 10 时 30 分前通过官网查询对其进行真伪验证,未通过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
3.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其内容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放入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不再现场核验原件。但未按要求放置在投标文件里或未通过官方渠道验证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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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项目管理机构 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提供近 3年(2023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完成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相关业绩的1个得4分,满分4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其中任意一项须体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无姓名体现,可提供该项目的投标文件中体现姓名的关键页(需加盖该项目投标单位公章)为佐证材料,此项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故证明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即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提供近 3年(2023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完成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相关业绩1个 及以上(含 1个) 得 4分 , 满分 4 分 。 注: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任意一项证明材料。若材料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需提供该项目投标文件中体现姓名的关键页佐证。项目经理在前单位的业绩予以认可,如证明材料中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不一致,出具项目经理与现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即可(如社保、劳动合同),所有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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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项目管理机构 评分标准中“技术负责人” |
提供近 3年(2023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相关业绩的1个得3分,满分3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其中任意一项须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无姓名体现,可提供该项目的投标文件中体现姓名的关键页(需加盖该项目投标单位公章)为佐证材料,此项为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故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即可)。(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提供近 3年(2023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相关业绩 1个 及以上(含 1 个) 得 3分,满分3分。 注: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任意一项证明材料。若材料中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需提供该项目投标文件中体现姓名的关键页佐证。项目经理在前单位的业绩予以认可,如证明材料中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不一致,出具项目经理与现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即可(如社保、劳动合同),所有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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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正文(综合评估法) “3.1 初步评审” |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第三章第 2.1 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3.1.1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进行核验,必要时可通过官方平台查询验证(电子证照、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评标委员会依据第三章第 2.1 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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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项”工程价款结算 |
为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项目法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 2004〕369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规范扣留质量保证(保修)金。 |
1.为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项目法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规范扣留质量保证(保修)金。 2.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由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协商确定。 3.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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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本项目开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6 月 09 日09时30分 |
本项目开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15日09时30分 |
三、 其他补充事宜
( 1)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次 更正 内容为准 ,除本次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
( 2) 请各投标人持 CA重新下载文件并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 更正 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赫章县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站
地址:赫章县七家湾街道会展中心九楼
联系人:黄国艳
联系电话: 13984588800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以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美的城 C区20栋28-04
项目负责人:杜青青
联系电话: 18275657400
电子邮箱: 1831987590@qq.com
日期: 202 6 年 05 月 29 日
文件预览:
赫章县2026年古基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二次)招标第一次变更公告.pdf
变更公告.pdf
(变更稿)赫章县2026年古基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二次)招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