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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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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50020260013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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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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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青华海实验初级中学1-7栋学生公寓加固与修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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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6-0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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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2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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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保山1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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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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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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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内容: |
1.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华海实验初级中学。2.建设内容及规模:加固与修缮保山市隆阳区青华海实验初级中学12000平方米1-7栋学生公寓,主要内容包括主体钢结构检测加固、抗震阻尼器专项安装、室内标准化环保装修,同步修缮水电、消防、安全防护等校园配套设施。3.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效果图)等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相关的优化设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2)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归档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4.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满足图纸审查要求。最终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5.计划工期:总工期27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具体节点工期根据招标人建设进度要求另行约定。6.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200.00万元,最终以审定的投资为准。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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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保山市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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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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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须明确共同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履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时,以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及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组成联合体,以单一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签订协议书后,各成员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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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3.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单位须满足。4.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施工单位须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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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2.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3.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在线查询,未处于锁定状态】,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4.项目设计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5.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要求:(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配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人员和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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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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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1.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若还未进行2025年财务总结工作的,亦可提供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后至今的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则提供自成立后至今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信誉要求:(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上信用信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核对,查询时间为项目开标后至评标结束前,将查询结果提交至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若投标人被列入以上记录名单之一的,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其他要求:(1)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2)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投标人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权益。本项目需落实以下制度并提供响应承诺书: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②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③工资保证金存储制度;④维权信息公示制度;⑤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即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实名制管理);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制度;⑦招标人可代扣代发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制度。(3)承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设计人员,除不可抗力外或招标人要求外,不得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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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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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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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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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6-22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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