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2026年磻溪镇兴勤村土地整治项目(EPC+O)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5-29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土地交易
所属地区 贵州省・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2026年磻溪镇兴勤村土地整治项目(EPC+O)已由剑河县自然资源局以剑河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剑自然资招标核准〔202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非政府投资:14812900元 百分比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磻溪镇兴勤村。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498.93亩,拟新增耕地面积498.93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
2.3 合同估算价:1481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天 。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2026年磻溪镇兴勤村土地整治项目(EPC+O)。
2.6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该项目土地清查、项目勘测(包括整治前原始地貌正射影像航拍、项目区地形图测绘、竣工测量、竣工航拍正射影像)、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立项阶段备案及举证、新增耕地指标备案举证入库等工作;(2)施工部分:完成该项目规划设计及其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包括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主要施工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3)管护部分:主要负责该项目土地整治完成后三年的种植、管护、资金筹备及其他运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土地规划丙级及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专业: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类或规划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本项目联合体中的牵头人须由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即可;(6)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7)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30日 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14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14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因系统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 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剑河县革东镇团结路4号 地址:凯里市风情大道十二号大院19栋二单元一层中端
联系人:杨昌培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周西梅,成员:李光培、姜应芬
电话:18386767649 电话:1878519713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738327175@qq.com
行政监督部门: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贵州省剑河县革东镇团结路4号
联系电话:13885588819
2026年05月29日


文件预览:
附件2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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