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就业产业园区项目(二期)施工招标第1次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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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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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对 万山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就业产业园区项目(二期)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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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条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2、投标人须知正文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 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 关于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的约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具体付款比例由双方约定)。现更改为: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条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2、投标人须知正文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算90日历天;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 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 关于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的约定: 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80%。以答疑文件为准,如不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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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铜仁市万山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大都 电话:17716636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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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祥林202304M0484、王明忠、龙安婧 电话:13885687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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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铜仁市万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罗青云 电话:0856-4182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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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万山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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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9日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施工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