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试验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项目名称: 燃烧试验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燃烧试验业务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60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燃烧试验业务用房租赁,时间1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单位长期租赁该场地开展燃烧试验业务,前期已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完成场地专项改造、设备适配、安全整改及运维保障工作。目前场地各项条件完全适配现有试验业务、设备运行及安全管理要求。若更换新场地,需重新实施场地改造、设备搬迁调试、安全合规核验,不仅造成原有投入闲置浪费,还会导致试验业务中断。
2.现有场地为燃烧试验专用场地,已配齐通风排风、污染物处理、降噪防爆、专用消防及适配电力等专项设施,完全满足试验排污、降噪、安全作业等核心合规要求,无需二次改造升级。市面普通租赁场地均无此类专项配套,新租场地需投入高额改造费用,续租现有场地可大幅节约财政成本。
3.燃烧试验存在噪音、微量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场地周边环境有严格管控要求。该场地位置偏远、场地开阔,远离居民区及人员密集区域,可有效隔离试验作业影响,完全符合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管控标准。现阶段符合燃烧试验合规条件的租赁场地资源极为稀缺,现有场地区位与合规优势无法替代。
综上该场地在地理位置及硬件配套具有不可替代的唯一性,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租赁该业务用房具有充分必要性和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吉林省福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地址: 公主岭市响水镇万山村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29日至 2026年06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崔朝峰、马根华、李玲。
2.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至财政部门。
3.在公示期限内,如果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本项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上述服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协调采购人重新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本项目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联系电话: 0431-85000055
联系地址: 长春市宜居路269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550623
联系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吉林省联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764342377
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商务综合体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初审: 赵航徵 复审: 丁玉清 终审: 赵梓含
附件信息:
-
2026-05-29_001_01.png (3.0 M)
-
2026-05-29_001_03.png (4.6 M)
-
2026-05-29_001_02.png (3.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