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牛山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时间
2026-05-29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湖北省・工程建筑 建材装饰 环境保护 园林景观 水电燃气
梁子湖(牛山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2604081555522320
招标概况
| 招标概况 | 梁子湖(牛山湖)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于2026-04-09 在武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开招标,2026-05-28在武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1号楼3楼3033开标室开标, 并于2026-05-28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 ||||
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万元) | 9371.1025 | 9592.49805 | 9850 |
| 质量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标准(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阶段设计和施工阶段相关服务,设计的深度、广度应满足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审计等)。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与要求,同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安全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标准(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阶段设计和施工阶段相关服务,设计的深度、广度应满足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审计等)。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与要求,同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安全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标准(遵照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阶段设计和施工阶段相关服务,设计的深度、广度应满足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验收、审计等)。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与要求,同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安全质量要求。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720 | 720 | 720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冯振鹏 | 陈海荣 | 汤中铭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 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CS20154200496 | 粤1442019202002339 | 湘 1432018202001350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
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资料 | 见附件 | ||||
资格预审结果
|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见附件 | ||||
|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天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公示时间
| 中标公示时段 | 2026-05-29 10:41:28 至 2026-06-01 10:41:28 | ||||
异议与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 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洋、李祥峰、吴文博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18627931007 | ||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430074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 hbzbzx2010@163.com | ||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武汉光谷中华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徐方宇 | ||
| 电话(传真) | 18627802083 | 地址 | 高新大道888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二部) | 联系人 | 刘洋、李祥峰、吴文博 | ||
| 电话(传真) | 18627931007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 联系人 | \ | ||
| 电话(传真) | 027-67886233 | 地址 | 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服务中心2号楼6楼 |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联系人 | \ | ||
| 电话(传真) | 027-65563471 | 地址 | 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