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城市服务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锡林浩特市城市服务一体化项目涵盖两大核心板块:环境卫生及固废管理服务和园林绿化管养及附属市政设施维护服务。本次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国内专业公司共同组建合资项目公司,由合资项目公司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年度服务费16131.75228万元。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现对《 锡林浩特市城市服务一体化项目 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449274828@qq.com)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
4. 反馈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17:30 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01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锡林浩特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锡林浩特市额办区
联 系 人: 李清
联系电话: 0479-811885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腾飞北路 15号兴泰商务广场综合楼C座13层
联 系 人: 顾女士、赵女士
联系电话: 13720096271/13720091536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nmg.gov.cn/)上发布。
附件:
锡林浩特市城市服务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