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动物防疫检疫及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动物防疫检疫及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MCHC-DZ-ZG20261114
项目名称: 2026年动物防疫检疫及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60005IA
预算金额(元): 5542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500000.00,标包2:500000.00,标包3:450000.00,标包4:400000.00,标包5:350000.00,标包6:300000.00,标包7:1200000.00,标包8:184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2026年动物防疫检疫及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1)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
标项2
标项名称: 2026年动物防疫检疫及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
标项3
标项名称: 2026年动物防疫检疫及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3)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
标项4
标项名称: 2026年动物防疫检疫及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4)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
标项5
标项名称: 2026年动物防疫检疫及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5)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
标项6
标项名称: 2026年动物防疫检疫及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6)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
标项7
标项名称: 2026年动物防疫检疫及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7)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
标项8
标项名称: 2026年动物防疫检疫及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8)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4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标包4:详见采购文件,标包5:详见采购文件,标包6:详见采购文件,标包7:详见采购文件,标包8: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7: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8: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6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6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6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6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6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6: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6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7: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6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项8: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6年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供应商须为核心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提供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
标项2:
①供应商须为核心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提供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
标项3:
①供应商须为核心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提供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
标项4:
①供应商须为核心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提供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
标项5:
①供应商须为核心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提供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
标项6:
①供应商须为核心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且所投产品须在许可范围内;②供应商提供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兽药GMP证书且认证验收范围必须包含有免疫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和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生产线)
标项7:
无
标项8:
①供应商须为所投消毒药的制造商,具有国家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②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GMP证书;③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为Ⅱ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30日 至 2026年06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2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标项2:否,标项3:否,标项4:否,标项5:否,标项6:否,标项7:否,标项8: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2: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3: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4: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5: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6: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7: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8:
详见采购文件
3.其他事项: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贵州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何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0851-8482224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刘真跃、聂小菊、杜明雄
项目联系方式: 0851-86892732-70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真跃、聂小菊、杜明雄
联系方式: 18984151543
文件预览:
采购文件.zip
1114招标文件(售卖稿).pdf
招标文件.pdf
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