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同心东路停车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澄清公告
白云区同心东路停车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次) 更正 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白云区同心东路停车场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二、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 业绩 加分 要求 为:投标人每提供一个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完成的合同金额在12.501238万元及以上的电梯采购及安装的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8分。
更正为:投标人每提供一个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完成的合同金额在12.501238万元及以上的电梯采购及安装的项目业绩得4分,每增加一个完成的合同金额在12.501238万元及以上的电梯采购及安装的项目业绩加2分,满分8分。
2.原招标文件中合同 条款第 6.1.4.结算款 为 :本工程竣工结算经政府职能部门或相关审计单位审定后 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暂扣审定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届满后,经甲方、乙方确认无质量问题且丙方已履行全部质保义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退还丙方;付款条件:审计报告、质保期履行情况确认书、等额有效发票(结算款与已付款的差额部分)。
更正为:本工程竣工结算经政府职能部门或相关审计单位审定后 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暂扣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届满后,经甲方、乙方确认无质量问题且丙方已履行全部质保义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退还丙方;付款条件:审计报告、质保期履行情况确认书、等额有效发票(结算款与已付款的差额部分)。
3.招标文件相同内容作统一修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对本次 更正 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名称:贵阳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贵阳智慧停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主单位)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二期 N2 栋
联系人:陈鹏桦
电话: 0851-86743332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贵阳实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 8 号绿地联盛国际 5 号楼 12 楼 16 号
联系人:王君、曹旭舒妮、张飞、狄先菊、王凤
电话: 1819855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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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说明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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