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邢台分行2026年保安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5-28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河北省・弱电安防 建材装饰 电力电子 工程建筑 办公文教
招标公告名称: 兴业银行邢台分行2026年保安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145848001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所属行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其他服务业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桥西区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招标内容:

兴业银行邢台分行2026年保安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业银行邢台分行2026年保安外包服务项目已由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邢台分行2026年保安外包服务项目2.1.2采购内容:为保障兴业银行邢台分行及各营业网点、办公区域的人员、财产及运营安全,维护正常金融秩序,提升安全防范能力,现对分行辖内保安外包服务进行统一采购。(1)项目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兴业银行邢台分行及下辖各营业网点、自助银行区域、办公大楼等。(2)服务覆盖范围: 分行本部办公大楼、支行网点、离行式自助银行区域(具体网点数量以实际签约时确认为准)。(3)入驻机构主要包括: 分行各职能部门、营业部、各营业网点及自助银行服务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24日止。项目预算:81万元。
  2.2招标范围: 对上述项目地点提供保安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卫值守、巡逻检查、监控中心值守、安全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客户引导与安全提示等。保安人员共计 23人(具体岗位及分布以分行实际调配为准),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明显缺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存续的单位,且专业从事保安服务行业三年及以上的公司。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保安员二级(或同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本单位近1年以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必须持有公安厅统一颁发的保安员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稳健,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可稳定提供服务。 
  3.1.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与六大国有银行及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有保安服务管理方面服务业绩至少三项。(①国有大行:中行、工行、农行、建行、交行、邮政储蓄银行。②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 
  3.1.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3.1.6其他要求注册地为邢台地区以外的,中标人须在中标后7日内完成在邢台市主管部门的备案。具有兴业银行账户或承诺中标后开立兴业银行账户,且同意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实现本项目相关费用账务结算。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6-05-29至2026-06-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1415 室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电子版及汇款凭证发送至 hongxin223@126.com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方式: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三个符合要求的业绩、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①授权委托书中需体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1415 室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电子版及汇款凭证发送至 hongxin223@126.com 获取招标文件。标书费支付方式:电汇户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账户:131080020010210042421开户行:交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18 09:3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城市广场B座1416会议室。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须手持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须手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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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书面递交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1415室),联系人田旭、崔晓东 ,联系方式0311-8695890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电话: 0311-89915812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1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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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经理

项目负责人: 田旭、崔晓东
电话:

0311-89915812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69589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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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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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ongxin223@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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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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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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