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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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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30020260025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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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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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黑滩河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资金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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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6-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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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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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沾益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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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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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10.38427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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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曲靖市黑滩河水库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资金专项审计服务,建设征地涉及沾益区2个乡镇10个行政村27个村民小组,征地总面积19109.55亩,规划搬迁安置640户2702人、生产安置1638人,含交通、输变电、通信、水利水电、水文站等专业项目复建与补偿,及抬田、库底清理等工程,审计范围覆盖征地移民安置总资金128688.90万元(含建设工程类资金35466.00万元),服务内容包括阶段性审计、季度跟踪审计及竣工专项审计(含工程结算与财务决算审计)。最高投标限价 2103842.78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全部完成,提交正式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资金专项审计报告止,若有政府审计,应配合至政府审计工作结束;资金来源:黑滩河水库建设工程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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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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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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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2)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当联合体各方的资质属于同一类别(专业),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的分工承担相同工作内容时,联合体资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确定;(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6)同一集团或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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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要求: |
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财政行政机关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人若为分所的,须具有分所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并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 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3、信誉要求①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4、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兼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具有高级职称。(2)财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3)项目组其他成员配置要求:造价咨询(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财务审计(不含财务负责人)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2)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当联合体各方的资质属于同一类别(专业),且按照联合体协议的分工承担相同工作内容时,联合体资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确定;(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6)同一集团或一家独立法人公司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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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负责人(兼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具有高级职称。(2)财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3)项目组其他成员配置要求:造价咨询(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财务审计(不含财务负责人)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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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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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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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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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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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9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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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6-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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