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0411街区HD00-0411-0055、0058、0064、007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_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55-1号办公、商业用房(酒店)等14项)小市政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5-28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北京市・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办公文教 水电燃气 电力电子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0411街区HD00-0411-0055、0058、0064、007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_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55-1号办公、商业用房(酒店)等14项)小市政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0411街区HD00-0411-0055、0058、0064、007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第一标段)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核)〔2024〕8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海开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为 西北旺镇HD00-0411街区内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0411街区HD00-0411-0055、0058、0064、007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_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55-1号办公、商业用房(酒店)等14项)小市政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0411街区HD00-0411-0055、0058、0064、007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_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55-1号办公、商业用房(酒店)等14项)小市政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204078.6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789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西北旺镇HD00-0411街区内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红线内室外弱电工程、室外中水、雨污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喷淋室外管道及各种给排水构筑物等供应及安装、沟槽开挖及回填、验收等。
2.6其他 本项目再生水最大管径DN150;消防水最大管径DN150;污水管最大管径DN300;雨水管最大管径DN800。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6 年 05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6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工程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6 年 05 月 28 日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0411街区HD00-0411-0055、0058、0064、007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第一标段)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核)〔2024〕8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海开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为 西北旺镇HD00-0411街区内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0411街区HD00-0411-0055、0058、0064、007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_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55-1号办公、商业用房(酒店)等14项)小市政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0411街区HD00-0411-0055、0058、0064、007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_地面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项目(55-1号办公、商业用房(酒店)等14项)小市政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204078.6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789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西北旺镇HD00-0411街区内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红线内室外弱电工程、室外中水、雨污水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喷淋室外管道及各种给排水构筑物等供应及安装、沟槽开挖及回填、验收等。
2.6其他 本项目再生水最大管径DN150;消防水最大管径DN150;污水管最大管径DN300;雨水管最大管径DN800。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6 年 05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6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本工程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 |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8号楼弘源·丰恒大厦12层 |
| 联 系 人: 孟昊元 | 联 系 人: 徐雯雯、郭国军、张晶、杜雪 |
| 电 话: 010-62091199 | 电 话: 18611922995 |
| 传 真: 010-62277003 | 传 真: 010-88121568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jzzx703@163.com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邹浩然 |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5010113594 |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18519691130 | |
|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邹浩然15010113594 |
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6 年 0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