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大饭铺至龙口(蒙晋界)段高速公路海子塔服务区采购安装充电桩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5-28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内蒙古・交通运输 工程建筑 电力电子 能源化工 园林景观
S31大饭铺至龙口(蒙晋界)段高速公路海子塔服务区采购安装充电桩项目询比采购公告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S31大饭铺至龙口(蒙晋界)段高速公路海子塔服务区采购安装充电桩项目(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采购人为鄂尔多斯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大龙高速公路收费所(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建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概况因快充充电桩短缺需要采购安装快充充电桩(根据《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公路服务区服务标准细则的通知》(鄂交发〔2025〕99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022〕449号)文件中相关要求:高速公路既有服务区增设充电桩,要满足单侧至少4个充电车位,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服务区小车车位总数的10%预留充电设施位置和接口根据后期需要实施扩容。为积极响应提升服务区服务能力、优化“暖城”出行服务水平的号召,切实满足新能源车主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有效缓解新能源车充电难题,全力推进配套设施设备的完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2.2 采购范围为进一步提升充电服务的便利性与覆盖范围,采购人拟在海子塔服务区(东区)增加全液冷充电主机1台、液冷终端2台、快充终端2台;海子塔服务区(西区)增加全液冷充电主机1台、液冷终端2台、快充终端2台。(具体内容采购清单)2.3 标段划分1个货物标段2.4 计划工期(交货期或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2.5 工程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S31大饭铺至龙口(蒙晋界)段高速公路海子塔服务区东、西区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详见公告附录1。3.1.2财务要求:详见公告附录2。3.1.3信誉要求:详见公告附录3。3.1.4其他要求://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5月28日17:00 至 2026年5月31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hzb.com/)自主网上报名,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01-6886。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5日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01-6886 。4.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 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http://www.zchzb.com/)。7. 监督部门鄂尔多斯市国投集团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监督部门)联系电话:186048740258. 联系方式采 购 人:鄂尔多斯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大龙高速公路收费所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华泰总部经济楼11楼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0477-8350332电子邮件://代理机构:内蒙古建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联 系 人:高学文电 话:15547750912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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