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七都大桥南汊桥整治提升工程[A3303010410007265001001]

项目时间 2026-05-27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浙江省・工程建筑 园林景观 电力电子 交通运输
<span id="litPosition">澄清修改信息</span>
项目名称:
温州市七都大桥南汊桥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代码:
2410-330300-04-01-341307
招标人:
名称: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开源路火车站前东小区正大公寓D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联系人:李城洁
联系人:来源
电话:18367895616
电话:0577-88751115
标段(包)名称:
温州市七都大桥南汊桥整治提升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301041000726500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温州市七都大桥南汊桥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第一号)

各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补充修改和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疑问所作的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第一号)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第一号)为准。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 部分

问1、本工程的风险控制价是多少?请明确?

答: 本工程 未设置风险控制价。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部分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元后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后相同的视为同一报价)。

(2)未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3)不能低于风险控制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作否决投标,但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

修改为: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元后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后相同的视为同一报价)。

(2)未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2)款“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7.3

(2)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详见本章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

其他:   技术标 明标编制,技术标页数建议不超过 1 0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过建议页数部分不予评审

现修改为:

3.7.3

2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详见本章附件 一“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要求  

其他:   技术标明标编制:技术标的总页数建议不超过 3 0 页(包括封面、封底、目录、附图、附表),技术标采用 A4 规格(附图、附表可采用 A3 规格, A3 规格按 2 页计),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过建议页数部分不予评审  

 


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


行政监督机构: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7-88828707
信息来源: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5-27 16:56:05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