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安康社会福利院老年看护及康复楼改扩建(一期)项目施工

项目时间 2026-05-27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工程建筑 园林景观 医疗卫生 电力电子 机械设备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5-27 19:12:35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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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2355895





哈尔滨市安康社会福利院老年看护及康复楼改扩建(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FJ0101G260526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安康社会福利院老年看护及康复楼改扩建(一期)项目 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哈新审投(初设)〔 2026〕1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哈尔滨市安康社会福利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哈尔滨市安康社会福利院老年看护及康复楼改扩建(一期)项目施工

2.2建设 地点: 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东三大街 3 号(哈 尔滨市安康社会福利院院内)。

2.3建设 规模: 改造建筑面积 25000 平方米,对哈尔滨市安康社会福利院现状1#老年公寓、4#老年公寓、原食堂、认知障碍照护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阳光大厅、5#连廊、入口门卫、消防泵房、院区配套设施及相关设备等进行改建提升,其中老年人活动中心包含一个940.9平方米的多功能厅,结构为46.1m*19.6m的大跨度体系需要进行全面改造;改造床位数 500 张,将现状自理型床位改造成护理型床位。项目总投资12498.57万元。

2. 4计划工期: 2026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29日,共 730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 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质量要求标准。

2. 6 招标 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完成项目从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质保期内所有工作。

2. 7 标段 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已按照建市〔 2020 94 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投标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202 6 2月至202 6 4月)的 养老保险 记录, 并提供 养老保险 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 ), 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本项目要求项目 负责人 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如提供虚假信息 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6 3 号) 文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 https://zxgk.court.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 2 6 0 5 27 19 00 分至 20 2 6 0 6 03 19 00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 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6 6 17   0 9   30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 202 6 6 17   0 9   30

7.3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

8.   评标、定标方式

8.1 执行新区的 “评定分离”评标、 定标 办法,采取商务 标、 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 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 其他

10.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 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至投标截止日期如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s://zzcx.hrbjzsc.cn:8887/WageArrears 公布的数据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 (2025)3号)的规定,对于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中显示资质异常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公布信息为准)

10.4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 0451- 58795593

1 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 行政监督 受理投诉单位 :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 2829号

联系人: 韩玉秀、林红艳  

  0451- 58795593

 

招标人: 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5066 号

联系人:

  话: 0451-81391071

 

招标代理机构: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 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招标项目负责人:李贵涛

联系人:曲柠、孙悦龙

  话: 0451-84215818

  期: 202 6 5 2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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