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总厂老旧储罐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
石油化工总厂老旧储罐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油化工总厂老旧储罐更新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老旧储罐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炼〔2026〕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老旧储罐更新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石油化工总厂。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458.9625 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老旧储罐更新改造工程(原位还建2台1万方原油储罐、异地新建1台3万方原油储罐;异地新建4台1000方液化烃球罐、1台2000方液化烃球罐(最大设计压力1.77MPa);改造2台、新建2台转输泵,配套建设罐区工艺管线、仪表等内容)的岩土工程勘察、详细工程勘察(含补充勘察)、基础工程设计(含工程概算文件、各项专篇编制等)、详细工程设计(含竣工技术资料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级);
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
④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2020年以来有油库或罐区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
(4)2020年以来有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
(7)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人,牵头人具备第3.1(1)(2)①②③(3)(5)项基本资格条件。
(8)联合体其他成员具备第3.1(1)(2)④(4)(5)项工程勘察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者持有工程序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油库或罐区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岩土工程勘察负责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 / 联合体勘察成员单位);2020年以来有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的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3)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专业设置、人员数量、持证及业绩要求如下:
①工艺、结构、自控、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各1名,且不允许兼职;
②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者持有工艺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020 年以来有油库或罐区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的工艺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③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者持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油库或罐区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的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④自控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自控(或仪表)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020 年以来有油库或罐区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的自控(仪表)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⑤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者持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020 年以来有油库或罐区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的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6年5月26日 09 时 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6年6月2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4.4投标人按照本章第8条招标人的联系方式、地址,获取图纸资料。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6日 09 时 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 2026年6月16日 09 时 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
邮编:257000;
联系人:滕栩;
电话:13054637764;
电子邮箱:tengxu.slyt@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33号河南油田科研楼;
邮编:457000;
项目负责人姓名:任思兵;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李佳;0371-60511205、0371-60511218;
联系人电子邮箱:lijia@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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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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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滕栩 0546-8596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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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线上编辑,加盖CA章)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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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