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省道十八站至室韦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涉铁内容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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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省道十八站至室韦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涉铁内容技术服务 (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采购人为 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 省道十八站至室韦公路十八站至塔河段改扩建工程涉铁内容技术服务
2.2 项目编号 : JT-XM-XBCG-FW-202605-0505
2.3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 最高询比限价: 32万元人民币
2.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省道十八站至室韦公路 K0+000处(十八站西侧),与丹阿公路K3722+458处交叉利用既有道路布线,经跃进林场、庆丰村、塔丰林场、永安林场,在107大岗处离开旧路沿塔安堤防的戗台布线,利用戗台帮宽,跨越富西铁路,向西北布设新线,在国道京漠公路东侧接回既有省道十室公路,终点于省道十八站至室韦公路K59+300.046(塔河县西侧)。K0+000~K52+650、K56+400~K59+300.046段采用的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0m。
2.7 采购内容: 本项目全线涉铁工程相关全部技术服务,涵盖路局对接、施工图设计、造价编制等全流程服务。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图设计获批后结束 。(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期按服务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9 工程地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
2.10 付款方式: 项目签订合同后根据甲方主合同项目进度情况支付至合同价的 70%,最后30%余款须在成果验收后根据项目信用评分情况支付。(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11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或行业标准)和规范及配合甲方完成修改,满足相关设计及审批要求。
2.12标包划分:1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铁路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日期在 2026 年 1 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4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1年5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供应商需具有至少1项上跨或下穿铁路线路的桥梁工程相关技术服务业绩。
3.5信誉要求:(1)近三年(2023年5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 2 ) 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 3 ) 供应商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4) 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https://zc.hljsjtjt.com/点击查看 )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 /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 ( 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 。此条内容不受近三年限制,到期自动释放,不影响参加项目。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
(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 6)近三年( 202 3 年 5 月 1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 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采 购文件 获取时间: 202 6 年 5 月 27 日 8 时 3 0分至202 6 年 6 月 2 日 8 时 3 0分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0451-88330005(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1)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 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6.采购文件的递交
6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6 月 5 日 9 时 0 0分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 “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 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
6.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合同包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https://zc.hljsjtjt.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注册、登录
8.1本项目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平台提供供应商注册、购买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和补充等功能。供应商须访问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8.2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 证书用于确保采购过程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登录平台后,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 个工作日),CA 办理咨询电话:0451-88330005。
8.3 CA 证书办理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9.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 90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8246196498
代理机构: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路 1 号 4 层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 13351984787
电子邮箱: 369675983@qq.com 点击查看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 1894617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