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08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曲出告字[2026]11号)

项目时间 2026-05-25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 河北省・交通运输 园林景观 工程建筑 办公文教 政府采购

报名倒计时

小时 分钟

报名已结束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 (曲出告字[2026]11号)

曲出告字 [2026]11号      2026/05/25

        经曲周县人民政府批准 ,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1( )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6]-08号

宗地总面积:

 1417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曲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七支渠南路南侧、河北峻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西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2≤

建筑密度 (%):

 40≤

绿化率 (%):

≤10

建筑限高 (米):

≤45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14175

投资强度:

4500 万元 /公顷

保证金:

49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03526BB0017

起始价:

 497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6年06月15日 09时00分

挂牌结束时间:

 2026年06月25日 10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 05 26     2026 06 23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6 05 26     2026 06 23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6 06 23 17 00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 06 24 17 00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2026]-08   号地块 : 2026 06 15 09 00     2026 06 25 10 00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建设规划条件   
  1. 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 ≥2.0 ,建筑密度 ≥40% ,绿地率 ≤10% ,建筑限高 45 米;
  2. 主要出入口位于七支渠南路,按规定退让其他地界;
  3. 该宗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7% ,且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15% ,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建筑面积也应小于等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 15% 。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受让人取得该宗地后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 机动车停车位(非机械式)按每 100 ㎡建筑面积配建 0.2 个,按规定配建无障碍停车位,非机动车按职工人数的 70% 配建,设置室外电动车集中充电场地;
  5. 该宗地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 300 万元;
  6. 该宗地亩均税收不低于 20 万元 / 年;
  7. 建筑立面风格、建筑色彩和屋顶形式与周边建筑风格相协调;
  8. 建设项目要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要求,项目土地证边线与建筑红线之间的场地硬化、绿化、供暖、供气、管网设施等建设设计方案一并纳入规划设计方案;
  9. 受让人须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确保生产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 未尽事宜按照《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11. 设计方案需提交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批准。
   ( )1 、本宗地为无底价出让。 2 、土地出让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 3 、该宗地涉及耕地面积 7429 平方米,应缴开垦费 55.7918 元,合同价款不包括耕地开垦费,受让人需按规定标准另行缴纳后再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 ) 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 ) 本次出让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与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 标准地 履约监管协议》《曲周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 标准地 投资承诺书》。
   ( ) 受让人在出让宗地范围外因施工等原因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依法依规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曲周县人民西路 48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0310-8850926

开户单位:曲周县财政局曲周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曲周县支行

开户账号: 913002010012770015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