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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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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230020260013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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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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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镇屠宰场及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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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5-2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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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1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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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武定县1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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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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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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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实施,中标人将作为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具体包括: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专家咨询;配合甲方报批、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提供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2、施工: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含建设单位操作人员上岗培训)、工程及验收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及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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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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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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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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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形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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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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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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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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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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