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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保安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保安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建筑内保安:东伸缩门、车库、消防中控、中心、剧院巡视、玉湾西门、玉湾东门、展厅;广场保安:巡逻东门岗、西门岗、东地上停车场、西地上停车场、广场巡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保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2)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20 00:00 至
2026-05-2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 平台(https://hbcgpt.etrading.cn/)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2)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10 14: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新 点 e 交 易 ( 河 北 专 区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https://hbcgpt.etrading.cn/)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新点 e 交易(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s://hbcgpt.etrading.cn/)”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现盲抽、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北洋科技大厦A座17层联 系 人:李永森电 话:0310-590889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310-7079210
电子邮箱:
swhyszx@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保安服务投标人/供应商500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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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海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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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邯郸市人民东路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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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文明路11号北洋科技大厦A座17层D、E、F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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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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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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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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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永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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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0-707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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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0-590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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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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