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区酒厂街停车场建设项目

项目时间 2026-05-19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河北省・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水电燃气 机械设备 建材装饰

报名倒计时

小时 分钟

报名已结束



衡水市区酒厂街停车场建设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水市区酒厂街停车场建设项目    已由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衡数政投资管理 (2026)6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有资金占比   100% 财政资金占比   100% 项目 建设单位    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    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哲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衡水市区酒厂街停车场建设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684.69 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542.054914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停车场 2 处 , 面积合计约 22187.37 平方米, 其中清雅路南侧停车场面积为 12937.92 平方米(约 19.41 亩),清雅路北侧停车场面积为 9249.45 平方米(约 13.87 亩) ,建设地点:衡水市酒厂街西侧、清雅路南北两侧。

2.2本次招标范围 和内容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 最高投标限价 542.054914

2.3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 2 具备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 不接受 “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 3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3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 3 .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 3 .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 3 .4其他: /)

3. 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5                    日以来 承接过 / 完成过                     业绩;

3. 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 经理

3.7拟派项目 经理 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R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以上 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 经理 情况由招标人填写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8 如拟派项目 经理 在投标截止日 当日 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 经理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 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 经理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      业绩

3. 9     /   

(三)其他

3. 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配备人数 不少于 1

3.1 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 经理   2023     01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3.1 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6   05 19 09 00 分至   2026     06   08     09     00 ,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hsggzy.hengshui.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06 08   09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hsggzy.hengshui.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5.2 逾期 递交至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衡水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北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邮寄或直接送达     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

联系人:    马卿   

联系电话:    0318-2205589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衡水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8-2056307 ;

电子邮箱:   hsszbb@163.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招标采用 “双盲 + 远程异地分散评标”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衡水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西路御园小区 1号楼5楼

联系人:   段广杰   

联系电话:   18832897562     

电子邮箱: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哲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衡水市桃城区温商会馆  

项目负责人:    马卿  

联系电话:    0318-2205589   

联系人:   马卿  

联系电话:    0318-2205589  

电子邮箱:     /    


附件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