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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水公司地表水厂污泥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制水公司地表水厂污泥处置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地表水厂制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外运处置。项目地点:廊坊市。服务期限:1年。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对地表水厂制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外运处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3)投标人2023年5月1日至今(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污泥处置服务业绩。
3.1.2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6-05-19至2026-05-2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廊坊发展大厦B座706室 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9日09:00至2026年5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授权委托书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委托事项(委托事项须体现投标报名相关事项)、联系电话;1份到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廊坊发展大厦B座706室报名领取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08 14:30 ,地点为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15号廊坊发展大厦B座706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庄业茂 联系电话:0316-5912139 邮箱:rhahlf@126.com,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15号发展大厦B座706室。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察部
电话:
0316-2360217
电子邮箱:
lfqqsjjc@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廊坊市清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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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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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廊坊市新华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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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永丰道15号发展大厦B座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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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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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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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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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蕾 庄业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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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6-236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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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6-591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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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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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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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rhahlf@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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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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