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9宣恩境枹木垭至和平段路面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ESXE-202605QT-001001001)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5-18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湖北省・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电力电子 建材装饰 智能通讯

G209宣恩境枹木垭至和平段路面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ESXE-202605QT-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E-202605QT-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G209宣恩境枹木垭至和平段路面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经由宣恩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宣恩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联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宣恩县
建设规模:G209宣恩境枹木垭至和平段路面改造工程起于枹木垭(K2361+504),止于和平(K2385+891),总里程24.387公里,其中K2361+504—K2367+091段为二级公路,里程5.587公里;K2367+091—K2385+891段为一级公路,里程18.8公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协助完成设计成果汇报、审查、批复并提供设计成果,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他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17。 其中: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5-19至2026-06-08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8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 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为集体议事定标法。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刘毅
异议联系方式:0718-5801079
备注:
招标人:宣恩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街298号
招标人邮编:445500
招标人联系人:刘毅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5801079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联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珠山镇莲花坝社区工业园路7号贡水半岛小区32栋1层101
代理邮编:445500
项目负责人:尹秀梅
代理联系电话:15502760662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宣恩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298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胡长鑫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5828516
2026年05月18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注: ____________________ __ /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 求

投标人近 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前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 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路面改造或养护工程等 公路设计 业绩

注: 1)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2)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复印件 。若上述资料未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的相关指标,还应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 同一个项目的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设计业绩仅计1次设计业绩 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并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附录 3 资格 审查 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1、 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行贿犯罪行为

5、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 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 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及以上技术 职称,近 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 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路面改造或养护工程等 公路 设计工作。

注: 1、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如有)的清晰彩色扫描件,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 (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岩土、地质等相关专业职称

2、项目负责人 的业绩证明材料 :①以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截图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 (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②如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无法查询的,应提供 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合同 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如有)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个人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 /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 /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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