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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城区排水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河县城区排水防洪排涝综合提升工程施工已由
香河县行政审批局以
香审批招标核字[2025]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7715.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6635.71 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对五一渠北段(潮白晓月附近至香居大道南)总长度约2970m,主要对该段渠道进行清淤、渠底护砌等。一渠南段(香居大道南至东干渠)总长度约659m,主要对该段渠道进行清淤,渠底护砌、新建挡土墙、边坡护砌、渠道两侧绿植等。东干渠(五一渠至金辛庄桥)总长约2395m,主要对该段渠道进行清淤、渠底护、新建挡土墙、边坡护砌、渠道两侧设置堤顶步道及绿植等同步对鑫阳路闸、燕阳路闸1进行拆除重建,对燕阳路闸2进行闸门及启闭机的更换维修等。本工程同步对鑫阳路闸、燕阳路闸1进行拆除重建,对燕阳路闸2进行闸门及启闭机的更换维修等。建设地点:香河县五一渠、东干渠。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623.494465 万元。 2.3计划工期: 72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2.5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18 00:00至
2026-05-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6-1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①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冬雷 地址: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电话:0316-8676017。②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联系向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曹雪楠,联系电话:0311-8602361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5180061
电子邮箱:
xhxzfhcxjsj@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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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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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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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香河县新开街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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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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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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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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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马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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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曹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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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6-831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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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6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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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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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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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jinxinzixu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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