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工程项目监理J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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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工程项目监理 J1标段
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 : JTJL0212G260507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工程项目已由 龙江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 ,初步设计已由 龙江县交通运输局以龙交发〔 2024〕 12、 13、〔 2026〕 8、 9、 10、 11、 12、 13、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号文件 批准,项目业主为 龙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及地方匹配资金,招标人为龙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养护工程项目监理 J1标段;
2.2 建设地点:龙江县县域。
2.3 建设规模: 总投资 1748.67万元,其中道路养护工程: S309建兴至新林公路, S217查哈阳至扎赉特旗公路, S310扎龙至景星公路, X501济沁河至景星公路, X303对宝至罕达罕公路, X304敖宝至头站公路, X302七棵树至龙兴公路, X201龙江至大兴公路, Y001共和至龙江公路, Y026鲁河至四撮房公路, Y620孟家至四撮房村公路, Y008龙江至广厚公路。涵洞养护工程: X501济沁河至景星公路涵洞, Y612杏山乡至东六九村公路涵洞。水毁恢复重建工程: X202景星至雅鲁河公路, X302七棵树至龙兴公路, X305龙兴镇至扎旗公路, X501济沁河至景星公路(详细施工位置已设计文件为准) 。
2.4 监理服务期限: 498天,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133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年 06月 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6年 10月 30日,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365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质量目标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 [2010]65号)规定,项目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等级合格。
2.6 安全目标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
2.7 招标范围: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项目 A1标段、 A2标段、 A3标段及 A5标段,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期(含施工准备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施工 质量、进度、投资、协调、安全、环保等监理服务。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 123898.7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2) 信誉最低要求
1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 )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 2024年度或省级交通运输厅在 2024年度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级信用评价等级 ,尚无省级交通运输厅 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信用评价不被认定为 D级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 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近三年,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 2011年 1月 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近三个月 2026年 02月至 2026年 04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并附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6日 00时 00分至 2026年 05月 23日 00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进行开标。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6月16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未在“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16日09时00分 ;第一信封开标为线上远程开标。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 开标地点: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请根据本标段开标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投标人须高度重视线上远程开标工作,并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开标准备)。
5.5 逾期未在“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日,公示内容包括:
(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监理服务期限;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龙甘路 2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0452-5822685
电子邮件: longjiangyanghu@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立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城路 3 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18944611927
电子邮件: hljlczb888@163.com
项目负责人:王洪
电话: 18944611927
9. 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监督人:龙江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女士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交通运输局长横街 196号
电 话: 0452- 5840308
电子邮件: ljxjtj5843775@163.com
10. 受理投诉渠道
10.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 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 (网址: https://ggzyjyw.hlj.gov.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0.2 线下投诉渠道
龙江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女士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交通运输局长横街 196号
电 话: 0452- 5840308
电子邮件: ljxjtj584377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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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