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银行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标段二(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名称: | 衡水银行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标段二(二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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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78715001G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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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银行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标段二(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银行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标段二(二次)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内容及规模:为保障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项业务高效开展,满足公务出行安全、客户接待及应急保障等工作需求,购置公务用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1.2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保证随车资料(合格证、发票、使用说明书、保养手册等)完整、齐全。2.1.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18 09:00 至 2026-05-2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上传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完整公章的下述PDF格式资料经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授权委托书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委托事项(委托事项须体现投标报名相关事项);(3)业绩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表1);注:潜在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后须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电话:0311-83055039-8008 ,未联系或逾期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的后果自负)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只有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09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若投标人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制作工具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加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银行官网、金采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方式: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韩杨,电话:0311-83055039-8008,电子邮箱:boaozb@163.com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318-5222215 电子邮箱: hsyhjljcs@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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