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宁湖第三小学教学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5-15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云南省・工程建筑 园林景观 办公文教 机械设备 建材装饰

洱源县宁湖第三小学教学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洱源县宁湖第三小学教学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 e4e61866-7016-4697-8143-70266d6a4152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e4e61866-7016-4697-8143-70266d6a4152
建设规模: 实施洱源县宁湖第三小学教学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为:总建筑面积为12924.24平方米。1.教学楼建筑面积为4166.38平方米,建筑层数为4层,框架结构,地震基本设防烈度8度;2.综合楼建筑面积为5129.4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5层,框架结构,地震基本设防烈度8度;3.食堂综合楼建筑面积为3068.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3层,框架结构,地震基本设防烈度8度;4.其他:设备用房公厕建筑面积为506.24平方米,值班室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钟楼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具体以最终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及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e4e61866-7016-4697-8143-70266d6a4152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5-15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0872-512220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洱源县教育体育局 经办人: 李彦明
办公电话: 0872-532440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富猛
办公电话: 13324940774 移动电话: 1332494077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600124001001
标段名称: 洱源县宁湖第三小学教学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5-22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6-09 09:00
开标地点: 洱源县一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9086.4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实施洱源县宁湖第三小学教学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为:总建筑面积为12924.24平方米。1.教学楼建筑面积为4166.38平方米,建筑层数为4层,框架结构,地震基本设防烈度8度;2.综合楼建筑面积为5129.42平方米,建筑层数为5层,框架结构,地震基本设防烈度8度;3.食堂综合楼建筑面积为3068.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3层,框架结构,地震基本设防烈度8度;4.其他:设备用房公厕建筑面积为506.24平方米,值班室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钟楼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具体以最终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及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3家(包含3家),其中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为1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设计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须提供);(2)施工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提供,若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为2家的,均需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和就职在本单位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并附相关说明(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和就职在本单位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并附相关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须提供)。(3)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投标文件中原人员的资格级别,必须书面申请,经过项目业主批准,方可更换(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一个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提供承诺书);(注:若中标后经业主查询到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的 ,一律取消中标资格),提供相关证书、承诺书、身份证和就职在本单位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并附相关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提供)。
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总投资规模4500万元(含45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有明确的总投资、时间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含45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工程总承包(EPC)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有明确的总投资、时间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若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为2家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6-0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pdf 2026-05-15 16: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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