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1号线二期工程(第二阶段)、1号线三期工程消防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5-14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河北省・交通运输 弱电安防 工程建筑 电力电子 建材装饰
招标公告名称: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1号线二期工程(第二阶段)、1号线三期工程消防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1000949003726019003
招标内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1号线二期工程(第二阶段)、1号线三期工程消防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1号线二期工程(第二阶段)、1号线三期工程消防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40%+60% ,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1号线二期工程(第二阶段)、1号线三期工程消防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5 号线一期工程 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9.90km,本期设置车站19座,站点依次为宫北路站、红旗南大街站、红旗桥站、新石北路站、建国路站、裕华西路站、和平医院站、友谊公园站、合作路站、和平西路站、火车北站、市庄站、北新街站、解放大街站、建和桥站、名门街站、体育北大街站、光华路站、谈固北大街站,地铁车站名称可能会根据实际建设情况或有关部门批复进行调整。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为1.07km,其中:最大站间距1.58km,为宫北路站至红旗南大街站段,最小站间距0.62km,为和平医院站至友谊公园站段。 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已投运既有工程)。本期建设红旗南大街主变电所一座。本期建设设置宫家庄车辆基地一座。 (2)1号线二期工程(第二阶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洨河大道站(不含)~东洋站)是连接石家庄市主城区与正定片区的干线。1号线二期工程洨河大道站(不含)~东洋站沿秦岭中街、新城大街敷设,线路长度为13.5km,设8座地下车站,1座主变电所,在线路北端设置南牛停车场,线路分两段建设,第一段为洨河大道站至天元湖(福泽)站后折返线,第二段为天元湖(福泽)站后折返线至南牛停车场。其中洨河大道(不含)~天元湖(福泽)站为1号线二期工程首开段,已于2019年6月26日开通运营。 本期建设1号线二期(第二阶段)工程线路长度3.1km,设东上泽站、东洋站2座地下车站,设南牛停车场。线路共用的控制中心位于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已投运既有工程)。 (3)1号线三期工程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是1号线一期工程的西延线。项目西起槐安路站,东至一期工程接轨站西王站,依次沿京赞线上庄大街、中山西路敷设,途经鹿泉区和桥西区,主要串联了上庄大街沿线居民区、上庄镇卫生院、上庄集贸市场、上庄镇政府、上庄商务广场及中山西路沿线居民区等客流集散点。 1号线三期工程线路全长3.77km,共设上庄站、槐安路站2座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1.86km,其中,槐安路站至上庄站站间距1.57km,上庄站至西王站站间距2.16km。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全部车站(含区间)、1座主变电所、1座车辆基地和1号线二期工程(第二段)2座车站(含区间及区间风井)、一座停车场和1号线三期工程2座车站(含区间)的消防第三方检测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人应为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各项要求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单位(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查询信息截图,应清晰可辨)。3.1.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2业绩要求:3.3 业绩要求3.3.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消防检测服务项目业绩或单项合同工程规模不小于30万平方米的包含消防检测的服务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3.2 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消防检测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包含消防检测的服务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材料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14 09:00 2026-05-2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6-17 09:0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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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

电话: 0311-66520816

电子邮箱: sjzmetrojiwei@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1号线二期工程(第二阶段)、1号线三期工程消防检测服务项目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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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华腾大厦21层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吴杉

项目负责人: 魏增旺
电话:

0311-66520676

项目负责人电话: 18059096610
传真:

0311-66520676

传真: 010-67169793
电子邮件:

sjzgdhtb@163.com

电子邮件: 150751711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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