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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储备粮故城直属库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防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央储备粮故城直属库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防水工程
已由
故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故发改技改备字〔2025〕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央储备粮故城直属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特别国债资金和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建设资金来自特别国债资金和企业自筹,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0%
,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5992.7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2805.09万元,建设规模:本期工程拟在南库区建设10.6万吨平房仓,配套建设机械库、生产附属用房、消防水池及雨水收集池等设施,包含道路硬化地坪及水电外网新建及改造等总图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故城县里老乡。 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图纸、清单范围内的全部粮仓防水工程内容施工。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8563362.67元。 3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 5其他: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清单范围内的全部粮仓防水工程内容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业绩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倒算5年以来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含)以上防水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应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发包人的签字、盖章、落款日期须规范、齐全、清晰,并以最晚的签字日期为准,无日期的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合同金额及项目内容。如上述材料无法明确证明项目规模及项目内容,还应提供发包人盖章的项目证明材料等材料。
3.1.3其他要求:(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5自招标公告发布倒算5年以来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含)以上防水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应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发包人的签字、盖章、落款日期须规范、齐全、清晰,并以最晚的签字日期为准,无日期的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合同金额及项目内容。如上述材料无法明确证明项目规模及项目内容,还应提供发包人盖章的项目证明材料等材料。(二)其他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 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5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9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最新《中储粮系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在上述名单内的单位如参与本次招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与中建八局及各子公司存在不良合作记录的单位如参与本次招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弄虚作假和项目管理人员健康无重大疾病。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投标不予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经理自招标公告发布倒算5年以来完成一个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含)以上防水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应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发包人的签字、盖章、落款日期须规范、齐全、清晰,并以最晚的签字日期为准,无日期的视为无效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应体现合同金额及项目内容,且有任一材料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即可,若项目经理姓名前后不一致的,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明确证明项目规模、项目内容及项目经理姓名,还应提供发包人盖章的项目证明材料等材料。 3.8拟派项目经理未经项目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更换;因客观情况需申请变更的,人员资格等级、职称等级、业绩经验等不得低于更换前人员,仍需向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相应违约金。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14 08:00
至
2026-05-1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6-0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其他:(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申请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任意地点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签到,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解密。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2)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等相关文件,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向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联系人:李一峰 , 联系电话:1883075306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故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0318-5365312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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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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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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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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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储备粮故城直属库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防水工程 |
无 |
0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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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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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68号 2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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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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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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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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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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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一峰、张瀚洋、赵悦、封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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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933318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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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4078991、1883075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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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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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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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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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liyf@sstc2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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