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5-13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江苏省・环境保护 水电燃气 工程建筑 能源化工 电力电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项目名称) 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监理一标段(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B3212021886000024004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 已经由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海发改发[2024]1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监理一标段 的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监理一标段
2.2建设地点: 海陵区主城区,北至启扬高速,西至引江河,南至海陵区边界线,东至东石羊河,上述围合区域内
2.3建设内容: 城北、城西、城中街道范围小区等排水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资料)雨污分流改造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9083.0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1)城北污水厂二期扩建,扩建规模4万m3/d,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的省标A标标准;(2)生态缓冲区建设;(3)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建设工程;(4)城北污水厂服务范围内管网修复工程;(5)城北污水厂服务范围内8座市政污水泵站扩容及智慧化改造;(6)对沁莲花园、美好上郡等140个老旧小区和院校机关雨污分流改造;(7)智慧水务工程。
2.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021886000024004001
海陵厂管网一体化水环境提质项目监理一标段
城北、城西、城中街道范围小区等排水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资料)雨污分流改造施工全过程和保修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监理安全责任。
130.72
2.7工期: 1094 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 .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3. 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 .3. 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 其他在 工程 任职 的要求: 在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海陵区、姜堰区)不超过 1 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得在全过程服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工程施工等项目任职。(注:总监是变更后参加投标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 6个月,并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 . 3 . 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 .4 资格审查 其他 条件:

? 3 .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投标人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 承接过 单项市政 公用 工程监理合同工程造价 6500 万元及以上(工程造价以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较小者为准)。

有效期自 20 21 1 月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 3 .4.2其他 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 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时间要求:投标截至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 1个月) 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 . 5 本工程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 . 6 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
5.1是否评定分离: ;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项目监理机构 最低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 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 )不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其他

无第三章 “评标办法” 4.无效标条款所 列情形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投标报价: 98

监理方案: /

项目监理机构 2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

类似工程业绩: /

奖项: /

其他 /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 × 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后, 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三、方法四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 方法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 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100% (每 1%为一个抽取幅度)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 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 ≥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 异议 、投诉、 复核或者复议 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1)

投标报价

偏差率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1 分,每高 1%扣 0.1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98

2.2.3 ( 2)

监理方案

1)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 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 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 ,每超过 1页的, /

监理方案 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 页,每超过 1页的, /

(说明:监理方案一般不超过 100页,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分因素

评分 标准

页数要求

分值

质量控制方案 ≤5分

/

不超过 /

/

进度控制方案 ≤5分

/

不超过 /

/

投资控制方案 ≤4分

/

不超过 /

/

安全控制方案 ≤4分

/

不超过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4分

/

不超过 /

/

其他( ≤2分 /

(注:根据 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

不超过 /

/

2.2.3

( 3)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国家建设工程类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有效)的得 2 分;

2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可以结合项目需要,对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所学专业、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

/

2.2.3

( 4)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满分,缺少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相应扣分,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

说明: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需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的配置要求,并详细规定扣分标准。

/

2.2.3

(5)

类似工程业绩

/

(可以对投标企业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进行加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企业或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以及有效期(一般为 5年)、加分依据(一般为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竣工验收证明 等)。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

2.2.3

( 6)

奖项

/

说明:可以对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0.3 分;省优最高加1分;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最高加 1.5 分。所有奖项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

2.2.3

( 7)

其他

/

/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19日00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交易平台”的注册、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8.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8.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8.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录密码、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8.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8.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23-86898618。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31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
联系人:
殷先生
联系人:
张辉、陈健
电话:
0523-86212277
电话:
0523-86933680
传真:

项目负责人:
王桂兴
邮编:
2253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25300


电子邮箱:
125151172@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海陵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0523-86882605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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