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泽镇书香春天小区及周边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震泽镇书香春天小区及周边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震泽镇书香春天小区及周边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震泽镇书香春天小区及周边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E3205091862000970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震泽镇书香春天小区及周边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数据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数据审发 [2025]101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为 吴江市震泽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自筹 /财政),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R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震泽镇书香春天小区及周边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震泽镇书香春天小区及周边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 震泽镇麻漾社区
2.3 建设内容: 改建污水管道约 1.45千米、雨水管道约 1.4千米及附属配套工程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改建污水管道约 1.45千米、雨水管道约 1.4千米及附属配套工程,最大管径 600mm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107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包括道路排水工程、亮化工程、水泵更换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R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 06月 15日,竣工日期: 2026年 12月 11日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R 是
2.10.1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R 否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 须 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 (一家或者多家 )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证) ;
3.3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2年内),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5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 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 为 C 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R 3.4.6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R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 2)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3.5 本工程□接受 R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 3.6.1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
□ 3.6.2 以分包形式预留的, 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 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5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05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 其他要求 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 南京市市政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1) 本工程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吴江市震泽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
( 2)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吴江市震泽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吴江区震泽镇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吴江区高新路 501号凯悦大厦 5楼
联系人: 谢佳峰 联系人: 邱琴琴、屠欢欢
电话: 0512-63959845 电话: 0512-63405569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邱琴琴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2-63481790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