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扬州城区段扬州湾头生态修复节点工程JHYH-WT-STXF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 (江北段)扬州城区段扬州湾头生态修复节点工程JHYH-WT-STXF 标段 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 (江北段)扬州城区段扬州湾头生态修复节点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 2020〕767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京杭运河扬州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京杭运河扬州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 (江北段)扬州城区段扬州湾头生态修复节点工程 ,项目位于湾头镇京杭运河东岸,对运河沿线进行提升改造。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即 JHYH-WT-STXF 标段。
招标 范围: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 (江北段)扬州城区段扬州湾头生态修复节点工程施工 图纸范围内所有绿化工程等以及 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和附属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1日历天 , 202 6 年 6 月 9 日至 20 2 6 年 6 月 30 日 (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苗木种植周期适当调整工期,承包人应予以服从;缺陷责任期 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具有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 交 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 一 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700万元 (含 700万元 )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信誉要求: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施工单位)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要求:
( 1)、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21 年 1 月 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 交 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700万元 (含 700万元 )的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 2)、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项目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项目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近三个月(2026 年 2 月 -2026 年 4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投标人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5、其他要求
( 1)专职安全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 2)、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最近三个月(2026 年 2 月 -2026 年 4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专职安全员在投标人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标段(含平台费/元)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 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京杭运河扬州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 扬州市广陵区江都路 596号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0514-87252453
招标代理: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 305号金都汇商务楼3楼
联 系 人: 刘平
电话: 0 514-80820678
工作 QQ:1 072572675
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举报电话: 025-52853073 邮编:210001
传 真: 025-52853028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10、其他
10.1 本次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5 月 13 日 23 : 59 至 202 6 年 5 月 20 日 23:59,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下同),在首页左侧 “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 “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明确所投标段。
10.2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 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24〕6 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 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 如 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10.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10.5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10.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 2) 本 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单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以在线直播形式参与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工作。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6 月 3 日 10时 0 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6 月 3 日 1 1 时 0 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 电子标,网上开标 ) 。
10.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 6 年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