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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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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090020260011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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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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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华镇头道水村生猪育肥场及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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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5-1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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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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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第一开标厅(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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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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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57.55445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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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内容: |
①新建4栋现代化生猪养殖圈舍6600平方米;②实施养殖区场地硬化3500平方米,新建隔墙及圈门3680平方米等附属工程;③新建生产辅助用房418平方米;④新建粪污处理区2000平方米、冻库20立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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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详见施工设计图及项目实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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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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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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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要求: |
①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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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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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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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格: |
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②须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③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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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件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验收或在建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未体现日期的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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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的规定,本项目可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300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元整)现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该项目降幅56.50%后收取投标保证金 ¥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其他资格要求及相关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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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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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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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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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6-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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