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瓮安第二中学建设项目监理第2次答疑澄清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第二中学建设项目
监理 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第二中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 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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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编制监理服务费报价的计价依据为: 参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黔价房 [2007]84 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 [2015]299 号文件进行下浮率报价。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建安费为计费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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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 无 ☑ 有,最高投标限价: 参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及《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黔价房 [2007]84 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 [2015]299 号文件 下浮 45% ( 即投标人报价需 ≥ 4 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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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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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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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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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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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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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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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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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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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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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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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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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采用去掉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 J= 【( 1- B1 ) + ( 1- B2 ) +…+ ( 1- Bn )】 ÷n, B1 B2……Bn为n个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3时,J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n≤3时,J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有效投标报价界定为:有效投标 报 价 ≤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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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P=│( 1- Bn)-J│÷J×100% Bn为第n个有效投标报价 J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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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2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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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20 - P × K I – 投标 报价得分(C ≥ 0 ) P – 偏差率 K – 扣分系数 B n 大于J 时,K 取 1.5 ; B n 小于J 时,K 取 1.5 ; B n 等 于J 时 , K 取 0 ; 按 0.25 为一个步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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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合同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试验检测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最终结算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建安费为计费基准 及中标下浮率计算监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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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6年05月27日10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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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在系统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特此澄清!
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2日
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