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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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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53290020260010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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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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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镇向前村、金星村集中片区粮蔬协同种植基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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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5-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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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0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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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地点: |
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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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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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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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内容: |
(1)新建连体大棚37间160亩,单棚长60米、宽48米、高5.6米,钢材采用热镀锌钢管,覆盖膜采用PO散射膜覆盖;(2)铺设PE灌溉管道6500米,开挖60×80厘米排水土沟,开挖土方5500立方米,配套实施场地平整65000平方米,开展棚间生产便道土方回填285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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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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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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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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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不同时具备,可组成联合体):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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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资格要求:①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3)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4)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5)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的构成: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中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月前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7)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在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更换上述人员的,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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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本项目对设计及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均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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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1.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及《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2023年度及之后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须具有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③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④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⑤投标人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良好,须提供2023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证明材料或承诺。(联合体投标的,本条第①-④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第⑤项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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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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