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及配套项目补遗文件02号

项目时间 2026-05-12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四川省・环境保护 工程建筑 建材装饰

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及配套项目补遗文件02号

发布时间: 2026-05-12 16:58:45    来源: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nbsp   监督部门:

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及配套项目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

一、将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修改为: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及关键性工作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依法进行分包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二、清单编制说明: 5.费用采用:(4)增值税税率:9%; 附加税按县城、镇内取费0.261% 修改为: 4)增值税税率:9%; 附加税取费0.157%。

三、将本项目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 2026年6月1日09时00分。

四、其它内容不变。

 

 

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12日        


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及配套项目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

一、将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修改为: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及关键性工作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依法进行分包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二、清单编制说明: 5.费用采用:(4)增值税税率:9%; 附加税按县城、镇内取费0.261% 修改为: 4)增值税税率:9%; 附加税取费0.157%。

三、将本项目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 2026年6月1日09时00分。

四、其它内容不变。

 

 

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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