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及配套项目补遗文件02号
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及配套项目补遗文件02号
发布时间: 2026-05-12 16:58:45 来源: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监督部门:
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及配套项目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
一、将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修改为: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 ”
二、清单编制说明: 5.费用采用:(4)增值税税率:9%; 附加税按县城、镇内取费0.261% 修改为: ( 4)增值税税率:9%; 附加税取费0.157%。
三、将本项目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 2026年6月1日09时00分。
四、其它内容不变。
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12日高县庆岭镇人居环境提升示范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及配套项目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
一、将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修改为: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 ”
二、清单编制说明: 5.费用采用:(4)增值税税率:9%; 附加税按县城、镇内取费0.261% 修改为: ( 4)增值税税率:9%; 附加税取费0.157%。
三、将本项目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 2026年6月1日09时00分。
四、其它内容不变。
高县公共资源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