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创业园厂房屋面维修工程开发区创业园厂房屋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5-11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江苏省・工程建筑 电力电子 建材装饰 园林景观 机械设备

开发区创业园厂房屋面维修工程 (项目名称)开发区创业园厂房屋面维修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BYFFJSZ2026050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创业园厂房屋面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宝应县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宝数据投资备[2026]8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苏宝应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宝应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区创业园厂房屋面维修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开发区创业园厂房屋面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 宝应县开发区

2.3 建设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开发区创业园厂房屋面维修工程施工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包含1#~22#、24#、27#~28#、综合办公楼屋面改造、厂房雨水内排改外排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2128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包含1#~22#、24#、27#~28#、综合办公楼屋面改造、厂房雨水内排改外排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中型

2.9 工期: 45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合理低价法,报价分 95 分,信用分 5 分(投标人 3 分,拟派项目负责人 2 分)。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方法一和方法二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K 值取值范围:95%~98%(每 1%一档),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二:K1 值取值范围: 95%~98%(每 1%一档),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1 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 取值为: 90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 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95 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信用标得分由评标系统从扬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用企业数据库中获取 (房建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5月11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5月18日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年05月25日10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江苏宝应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宝应经济开发区北园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宝应县淮江大道5号
联系人: 联系人: 李国程
电话: 电话: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25800
电子邮箱: yzjc8223378@126.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4-88260172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沈阳 联系电话:18796692882 通讯地址:宝应经济开发区北园路1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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