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一工程处劳保用品采购任务
招标类型: 物资材料类采购
招标编号: CGRW-2026-001421
需求单位: 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招标单位: 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项目名称: 物资供应公司本级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唐梓钦
联系电话: 1335557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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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煤第 七十一工程 处有限责任公司
劳保用品 采购项目
询
比
价
文
件
中煤第 七十一工程 处有限责任公司
二 O二六年 五 月
第 1篇:
一、 询价编号: CGRW-2026-001421
询价名称: 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劳保用品 采购项目
二、询价清单及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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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规格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分批采购 ) |
控制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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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
合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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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春秋矿工服套装 |
XL |
套 |
1000 |
115.96 |
115960 |
符合 NB/T 10047-2018《煤矿井下作业劳保服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应的安全性能标准。纱支:16*12、密度108*56,含棉100%。防静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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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春秋矿工服套装 |
XXL |
套 |
800 |
115.96 |
92768 |
符合 NB/T 10047-2018《煤矿井下作业劳保服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应的安全性能标准。纱支:16*12、密度108*56,含棉100%。防静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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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春秋矿工服套装 |
XXL |
套 |
200 |
115.96 |
23492 |
符合 NB/T 10047-2018《煤矿井下作业劳保服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应的安全性能标准。纱支:16*12、密度108*56,含棉100%。防静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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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矿用安全帽 |
ABS红 |
顶 |
100 |
32.71 |
3271 |
符合国家标准 GB2811-2019《头部防护安全帽》ABS工程塑料,高强度耐磨,织物内衬,防静电抗冲击,可接头灯,按键式帽箍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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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矿用安全帽 |
ABS白 |
顶 |
100 |
32.71 |
3271 |
符合国家标准 GB2811-2019《头部防护安全帽》ABS工程塑料,高强度耐磨,织物内衬,防静电抗冲击,可接头灯,按键式帽箍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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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矿用安全帽 |
ABS蓝 |
顶 |
100 |
32.71 |
3271 |
符合国家标准 GB2811-2019《头部防护安全帽》ABS工程塑料,高强度耐磨,织物内衬,防静电抗冲击,可接头灯,按键式帽箍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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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矿用安全帽 |
ABS黄 |
顶 |
1200 |
32.71 |
39252 |
符合国家标准 GB2811-2019《头部防护安全帽》ABS工程塑料,高强度耐磨,织物内衬,防静电抗冲击,可接头灯,按键式帽箍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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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半防砸高筒矿工靴 |
41码 |
双 |
400 |
136.85 |
54740 |
符合国家标准 GB21148-2020《足部防护安全鞋》,上筒围带反光条,无异味,鞋面耐磨橡胶,鞋头防砸钢包头相当于飞鹤牌半防砸胶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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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半防砸高筒矿工靴 |
42码 |
双 |
800 |
136.85 |
109480 |
符合国家标准 GB21148-2020《足部防护安全鞋》,上筒围带反光条,无异味,鞋面耐磨橡胶,鞋头防砸钢包头相当于飞鹤牌半防砸胶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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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半防砸高筒矿工靴 |
43码 |
双 |
700 |
136.85 |
95795 |
符合国家标准 GB21148-2020《足部防护安全鞋》,上筒围带反光条,无异味,鞋面耐磨橡胶,鞋头防砸钢包头相当于飞鹤牌半防砸胶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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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半防砸高筒矿工靴 |
44码 |
双 |
100 |
136.85 |
13685 |
符合国家标准 GB21148-2020《足部防护安全鞋》,上筒围带反光条,无异味,鞋面耐磨橡胶,鞋头防砸钢包头相当于飞鹤牌半防砸胶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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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含 13%税价) |
554685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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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控制价为单价控制,每项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
1、上表中控制价的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产品出厂价、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运杂费、运输损耗费、装卸费、安全及环保经费、出口包装费、原材料检测费、保险费、13%增值税税金等一切费用。
2、上表中的数量为暂估数量,非一次性采购,按 实际 需 求 分批采购 。 招标方(采购方)实际采购数量低于或高于本清单中的暂估数量,不视为招标方(采购方)违约,以实际交接验收的数量为准。
三、收货地点: 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总仓库及各工程项目现场,其中公司下属项目单位包含国内偏远地区(新疆、内蒙、甘肃等) 。
四、付款方式:
1、 乙方同意甲方以包括但不限于:电汇、银行转账、云信、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如甲方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支付款,贴息费用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关于预付款的约定: 无 。
3、每月 25 日前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将甲方验收后开具的全部收料票据和甲方负责物资管理的部门进行核对,甲方在收到收料票据后办理中期结算。 办理完中期结算手续后,双方协商分期付款,最终结算前 累计 支付比例不超过 最终结算款的 90% ;剩余 10% 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待 最终结算款 经 集团审计业务中心审定 、且合同整体质保期结束后无息返还。
其他约定: 无 。
最终结算的确定,由甲方分管经营领导及行政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的结算书,报中煤矿山建设集团审计业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结算审计相关要求见附件《终审承诺书》,该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每期结算款支付前,乙方应按照结算金额提供甲方认可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期结算付款之前,如乙方未提交相应清单、发票,则甲方有权中止付款并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增值税税率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甲方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5、所有货款及质量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可在中煤矿建招采系( http://zmjc.ccmcgc.com)注册报名。报名通过后,从中煤矿建招采系统(http://zmjc.ccmcgc.com)获取询价文件。
七、联系方式
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唐先生 0557-3719005
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徐 先生 0557-3719006
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