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尚镇勐准村连体蔬菜种植大棚及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澄清补遗公告
博尚镇勐准村连体蔬菜种植大棚及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文件 澄清补遗
各 潜在 投标人:
现对 本项目 “ 博尚镇勐准村连体蔬菜种植大棚及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文件中第 八 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资料 部分做出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 原招标公告第 4页、3.2.2施工能力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与第10页、3.2施工能力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 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 招标公告 内容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 或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 招标公告 内容为准 ,招标公告中未写明的 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现 修正 为 : 第 4页、3.2.2施工能力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10页、3.2施工能力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 澄清补遗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 澄清补遗 为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以发出时间靠后的 澄清补遗 所作解释为准 。 因本项目距离开标剩余时间不足 15个日历天 , 故 延期 开标 ,最新开标 时间 为 2026年5月25日09时00分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为 2026年5月25日09时00分, 其余内容不变,给投标人带来不便 ,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监管部门: 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涛 电话: 0883-2122665
招标人: 临沧市临翔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罗佳杰 电话: 0883-2124373
招标代理机构: 临沧方和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飞龙 电话: 15025189505